今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停止經營班婷復顏美白祛斑霜等化妝品的通告(2021年第94號)。
通告顯示,針對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國家藥監局責成江蘇、廣東省藥監局對標示名稱為班婷復顏美白祛斑霜以及標示名稱為唯尚顏臻顏多效祛痘膏的化妝品進行了調查。
經查,目前在市場上銷售的標示名稱為班婷復顏美白祛斑霜的化妝品未經注冊或者備案;標示名稱為唯尚顏臻顏多效祛痘膏的化妝品,其標簽上標示的生產企業廣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否認生產過該化妝品。
記者在國家藥監局官網查詢相關化妝品備案信息發現,“唯尚顏臻顏多效祛痘膏”的委托企業為蘇州天使之顏化妝品有限公司,受托企業分別為南京三盾藥業有限公司、上海美妝科技有限公司及廣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該產品的備案已經全部被注銷。
其中,受托企業為廣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備案信息顯示,生產企業為蘇州天使之顏化妝品有限公司,實際生產企業為廣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備案日期為2017年06月02日,注銷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
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經營企業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資料顯示,廣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0日,經營范圍包括生物技術推廣服務、肥皂及合成洗滌劑制造、化妝品制造、口腔清潔用品制造等。李亞雙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孫麗清持股90%的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曾因涉嫌生產假冒偽劣化妝品“愛碧生薰衣草按摩復方精油”被罰1.9409萬元。